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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三亮三评”发〔2014〕4号 “三亮”工作验收标准
更新时间:2014-10-14 11:32:43
宛“三亮三评”发〔2014〕4号
 
       根据市委办《关于在市直单位开展“三亮三评”工作的实施意见》(宛办[2014]2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确保“三亮三评”工作扎实推进,经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现制定“三亮”工作验收标准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三亮”工作是“三亮三评”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如期完成。在制作胸牌、桌牌、公示牌时要做到节俭实用、简约明了、格式统一、庄重美观。
       二、验收时间及标准
       9月21—30日,对市直单位“三亮”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采取百分制,实际得分计入单位年终总评成绩。总得分低于90分的,视为“三亮”工作不达标,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接受检查验收。
        三、验收内容及分值
总分值:100分
(一)亮个人身份工作(30分)
1、内容齐全(10分)
本人照片、姓名、政治面貌、职务,四项中每缺一项扣1分;联系方式、监督举报电话两项中每缺一项扣3分。
2、背景图案温馨整洁、富有特色,胸牌正、反双面内容一致。(5分)
3、桌牌统一规范摆放。(5分)
4、工作时间,全员全程佩戴胸牌。(10分)
不按规定佩戴胸牌的,一人次扣1分。
(二)亮岗位职责工作(30分)
1、在科室办公场所、服务窗口显著位置和单位网站首页设置便民服务指南。(8分)
2、服务指南内容完整。(14分)
科室位置、工作业务、岗位职责、办事程序、时限要求、科室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岗位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七项内容中每缺一项扣2分。
3、语言精炼、表述准确、要点突出。(8分)
(三)亮单位承诺工作(40分)
1、在单位办公区域显著位置和单位网站首页设置单位承诺公开栏。(7分)
2、承诺事项与上级最新要求相一致(按照市委、政府要求,限期办结的几件实事的承诺)。(5分)
3、承诺公开项目详实。(21分)
单位主要职能、领导分工、工作流程三项中每缺一项扣1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过错追究制、投诉问责制、监督举报电话六项中每缺一项扣3分。
4、各项承诺言简意赅、通俗易懂。(3分)
5、承诺内容重点突出、方便实用。(3分)
 
 
南阳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