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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办〔2014〕27号 关于在市直单位开展“三亮三评”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更新时间:2014-10-14 17:21:24
 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文件
 
  宛办〔2014〕27号
 
  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
 
  关于在市直单位开展“三亮三评”工作的
 
  实施意见(试行)
 
  (2014年8月7日)
 
  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市委研究决定,结合正风肃纪和机关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在市直单位开展以“亮个人身份、亮岗位职责、亮单位承诺”和“评议领导班子、评议机关科室(下属单位)、评议服务窗口”为主要内容的“三亮三评”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弘扬正能量,充分发挥党组(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单位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市直单位服务功能,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有效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为官不为”、“中梗阻”、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等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助推南阳转型跨越、绿色崛起。
 
  二、具体内容
 
  (一)“三亮”:
 
  一亮个人身份,强化责任意识。市直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机关科室摆放桌牌,窗口部门工作人员佩戴胸牌并摆放桌牌。内容包括:单位工作人员的照片、姓名、政治面貌、职务和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监督举报电话(单位纪检组、监察室电话)。把单位工作人员的言行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亮岗位职责,公开办事程序。机关科室和服务窗口推行“岗位职责公开”,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和单位网站首页设置便民服务指南。内容包括:科室位置、工作业务、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及办理时限要求、科室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岗位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尽心尽职尽力服务好人民群众。
 
  三亮单位承诺,保障群众权益。市直单位推行“单位承诺公开”,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和单位网站首页设置单位承诺公开栏。内容包括:单位主要职能、领导分工、工作流程及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过错追究制、投诉问责制等。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单位中层及一般人员的监督举报,由本单位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受理;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举报,由市“一改双优”督查检查室负责受理。公开监督电话,让群众明白办事、放心办事。
 
  亮职责、亮承诺时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审批权力下放的通知要求,注明政策依据,尤其对审批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要严格执行新规定。市纪委(监察局)做好监督检查。
 
  (二)“三评”:
 
  一评领导班子,提升行政效能。班子是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领导核心,班子的领导能力、工作作风直接代表着市委、市政府的形象,体现着市直单位的工作作风。通过对各单位领导班子作风的民主评议,解决“为官不为”问题,推动市直机关行政效能提升。评议每半年集中组织一次,分层次进行:一是服务对象评议市直各单位工作作风。二是社会评议,包括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市直各单位整体工作作风。“电视问政”、“行风热线”及“一改双优”办、市纪委(监察局)等作风建设监控部门掌握的情况,也作为社会评议的重要内容。三是市直单位之间互评。平时“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的动态监督考评情况也作为对领导班子评议的重要内容。评议作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工作。
 
  二评机关科室(下属单位),提升行政执行力。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是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者,直接代表着市直单位的形象。通过评议机关科室(下属单位),吃透上级精神、弄清群众诉求,着力解决“中梗阻”问题。评议由市直各单位具体负责,把评议科室(下属单位)与评议个人有机结合,每季度组织一次。评议由单位班子成员、全体职工和下属单位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参加,各科室排出名次(不得出现多科室名次并列情况)。要制定具体的奖惩措施,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坚持“季度评议、半年汇总、年终总评”。市直单位评议科室组织开展情况作为对各单位领导班子总体评议的依据之一。
 
  三评服务窗口,提升服务水平。服务窗口直接面对广大群众,是市直单位党员干部形象的集中展现点,代表着派出单位的形象。评议工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以为民、便民、利民为主要原则,重点解决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要科学制定评议方案,每月组织一次评议,充分利用电子服务评价器等多种手段,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意见。评议结果作为对派出单位领导班子总体评议的依据之一。
 
  具体评议办法按照《市直单位“三亮三评”工作评议细则》执行(见附件2),评议结果纳入全市科学高效发展绩效总体评价。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三亮三评”工作是深化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是加强市直单位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市委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由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同志为组长、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见附件1)。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是开展这项工作的责任主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整立改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与群众评党员、党员评支部、支部评党组(党委)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履职尽责,抓好组织实施。各单位机关科室(下属单位)、服务窗口的评议结果要及时报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扎实推进,注重实效。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夫,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实施办法,细化量化评议标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做到情况明、责任清、工作实。“三亮”工作于9月20日前完成,做到身份准确规范,职责简约明了,承诺明晰易行。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指导,年底进行综合评议和综合排序。
 
  (三)强化督查。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三亮三评”工作进行常态化指导督查,重点检查工作落实是否到位,整改是否彻底,群众是否满意。对工作开展好、整改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敷衍应付走过场、群众意见大且不能及时整改的单位,要采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纪律处分、组织调整等问责措施。对评议工作中涌现出的作风务实、勤政清廉、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表彰,作为提拔重用的重要参考;对评议工作中故意拉票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四)严格奖惩。三类部门机构评议排位分别名列前10%的单位,由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表彰;倒数后两名的,通报批评并责令单位党组(党委)限期整改、班子成员认领相关责任,年度考核时单位领导班子不得定为好等次,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不得定为优秀等次;最后一名的,对单位党组(党委)要进行黄牌警告(警告期一年);连续两年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党组(党委)主要领导和相关班子成员要进行必要调整。中央及省直属驻宛单位领导班子评议结果反馈其上级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同时提出奖惩意见建议。
 
  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要组织好系统内下属单位、科室和窗口部位的督查、评议工作。把工作作风优劣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问题突出的,要依据《公务员法》及有关党纪政纪做出严肃处理。
 
  各县(区)委可参照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县(区)直单位“三亮三评”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及考评细则,并于9月20日前报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此件发至县级)
 
  附件1
 
  南阳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光杰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原永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王智慧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杨韫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成员:徐天如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赵玉坤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朱炳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夏广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闫宏显市委市直工委书记
 
  王吉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苏定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书延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居文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
 
  关玉国南阳日报社党委书记、总编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玉坤、朱炳海、闫宏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委市直工委,具体负责“三亮三评”工作的组织安排和日常事务。
 
  附件2
 
  市直单位“三亮三评”工作评议细则
 
  一、被评议单位
 
  依据职能分工、工作性质,将市直部门(118个)分为三类,具体组成如下:
 
  (一)党委群团部门(28个)
 
  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委市直工委、市总工会、市委党校、团市委、市委群工部(信访局)、市妇联、市文明办、市编办、市委农办、南阳日报社、市老干局、市党史室、市工商联、市社科联、市文联、市档案局、市科协、市台办
 
  (二)承担经济社会发展职能的政府部门和有关垂直管理部门(56个)
 
  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房管中心、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科技局、市安监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局、市农机局、市畜牧局、市鸭管局、市移民局、市南水北调中线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盐业局、市物价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阳车务段、南阳南航基地、南阳海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烟草局、南阳供电公司、市邮政局、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局、南阳移动公司、南阳联通公司、市电信分公司
 
  (三)承担服务保障职能的政府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34个)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南阳调查队、市接待办、市直事务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民宗局、市外侨办、市人防办、市食安办、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供销社、市农科院、市残联、市地方志办、农发行南阳分行、工商银行南阳分行、农行南阳分行、中行南阳分行、建行南阳分行、交通银行南阳分行、南阳银行、中信银行南阳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南阳分行、郑州银行南阳分行、民生银行南阳分行、南阳村镇银行、人保财险南阳分公司、中国人寿南阳分公司、省农信社南阳办事处
 
  二、评议内容
 
  从增强服务意识、完善科学管理、出台服务措施、践行服务承诺、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效能及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为官不为”、“中梗阻”、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突出问题等方面,对各机关(单位)作风建设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三、评议方法
 
  (一)评领导班子
 
  由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百分制形式具体组织实施,每半年组织一次,年终按所属单位类别及得分多少分别排出名次。
 
  1、评议形式
 
  (1)服务对象评议。半年组织一次,由抽查各单位固定服务对象评议和随机抽查社会服务对象评议两部分组成。对涉及服务企业经济发展的单位,要把13个产业集聚区、14个商业中心区或特色商业街区、300个省市重点项目代表作为参与评议的重点对象,由专业机构随机调查访问,参评人对每个被评议单位作风建设情况作出评价,评议设三个选项,即“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各窗口单位评议得分情况,计入各被评议单位总分。
 
  (2)社会评议。一是“两代表、一委员”评议。半年组织一次,抽取一定数量的代表、委员,由专业机构随机调查访问,各代表、委员对被评议单位作风建设情况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选项分别作出评价。根据该项所占分值权重,经专业机构科学核算后得出分数(下同)。二是“电视问政”、“行风热线”及“一改双优”办、市纪委(监察局)监控情况和新闻媒体曝光情况。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
 
  (3)单位互评。半年组织一次。发放调查问卷表,由市直各单位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选项作出评价。
 
  (4)单位评议机关科室开展情况。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单位将上季度评议机关科室开展情况报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动态考评。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常态化督查,对各单位“三亮三评”工作落实情况、单位作风监督暗访情况和督办整改事项完成情况等,评定出动态监督成绩,作为对各单位领导班子作风总体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6)重大奖惩。单位在配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中作风建设方面有重大突破以及获得重要奖励的给予额外奖分;单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给予额外罚分。
 
  2、分值计算
 
  满分按100分计算(分值权重见附件3)。
 
  (1)服务对象评议分值占总分值30%。其中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有派出窗口的单位,派出窗口评议得分占总分值的20%。
 
  (2)“两代表、一委员”评议分值占总分值10%。
 
  (3)“电视问政”、“行风热线”等开展情况及“一改双优”办、市纪委(监察局)监控情况和新闻媒体曝光情况占总分值的20%。
 
  (4)单位互评分值占总分值20%。
 
  (5)单位评科室工作开展情况占总分值10%。未按要求进行评议的,扣3分;对排名靠后的科室没有处置措施的,扣2分。没有组织评议或弄虚作假的,该项计0分。两季度评议得分平均值作为单位半年评议该项得分。
 
  (6)动态考评分值占总分值10%。
 
  (7)重大奖惩设10分,本项分值在百分制之外,作为额外加减分因素计入单位总分。单位配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作风建设方面有重大突破或者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奖10分,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奖5分;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罚5-10分。
 
  3、年度评议得分及排名
 
  上述7项评议内容得分总和为每次评议领导班子的总得分,年度内两次评议得分平均值为年度总得分,年终根据单位所属类别,按照得分高低排出名次。各单位年度总得分,按权重计入年终市直各单位绩效考评总分值。
 
  (二)评机关科室
 
  市直各单位负责本机关科室及直属单位的评议组织工作。
 
  1、评议科室和评议个人相结合,采取百分制考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2、每季度组织一次评议,按照得分情况把机关科室、直属单位排出名次(不得出现多个科室名次并列情况),把个人评定出等次。
 
  3、评议要突出参与的广泛性,参加人员包括单位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同志、下属单位代表、服务对象等四个层面参与评议。
 
  4、评议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严格按照评议结果落实奖惩措施。
 
  5、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向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政府办汇报上季度评议情况。
 
  (三)评服务窗口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入驻各服务窗口(含便民服务中心)的评议组织工作。
 
  1、评议服务窗口和评议个人相结合,采取百分制考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自行制定。
 
  2、每月组织一次评议,按照得分情况把服务窗口排出名次(不得出现多个窗口名次并列情况)、工作人员评定出等次;半年汇总,年度综合排名。
 
  3、要利用网络媒体、通讯工具、问卷调查、现场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评议意见,注重发挥电子服务评价器即时评议意见作用。
 
  4、评议结果及时在中心办公区域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上季度综合评议结果(包括得分、名次等)上报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反馈各派驻主管单位。
 
  附件3
评议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分值权重表
类别 服务对象评议(含评议窗口) 社会评议 单位互评 单位评议科室工作开展情况 “三亮三评”办督查情况
代表委员评议 电视问政、行风热线及“一改双优”办、市纪委(监察局)监控情况和新闻媒体曝光情况
党委群团部门 30% 10% 20% 20% 10% 10%
承担经济社会发展职能的政府部门和有关垂直管理部门
承担服务保障职能的政府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    2014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