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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三亮三评”办〔2014〕2号关于报送服务对象相关资料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11-25 15:25:30

  
宛“三亮三评”办〔20142
关于报送服务对象相关资料的通知

市直各相关单位:

  开展“三亮三评”工作,要以转作风、强服务、提效能、树形象为导向,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改进机关作风实际效果如何,主要看群众是否满意,服务对象的评议是“三亮三评”工作的重点和关键环节。为确保评议结果客观、公正,需要各单位建立并及时提供服务对象资料数据库,以便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随机调查回访。现将有关报送服务对象相关资料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各单位服务对象包括固定服务对象和流动服务对象。

  1、固定服务对象包含:⑴下级对口业务部门工作人员;⑵业务往来同级单位工作人员;⑶13个产业集聚区、14个商业中心区或特色商业街区、300个省市重点项目代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市直单位需要上报);⑷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涉及到的服务对象;⑸其他需部门、单位配合的服务对象。

  2、流动服务对象指日常到单位办事群众。

  二、报送内容

  1、固定服务对象报送内容包括:服务对象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和办公电话等。

  2、流动服务对象要区分为业务已受理和业务已办结两个类别,具体报送内容包括:办事群众姓名、办理业务名称、受理科室及办公电话、业务规定办结时限、受理业务时间、办结业务(拟办结业务)时间和办事群众联系电话等。

  三、报送时限

  1、11月30日前,各单位将固定服务对象资料报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附表一)

  2、从11月25日开始,各单位每周二前报上周单位办理业务的流动服务对象资料。(附表二)

  四、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建立流动服务对象登统计制度和数据库,按统一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做到将服务对象应报尽报,凡没有上报服务对象资料造成无法调查回访的单位,服务对象评议分值记为零分。

  2、严禁漏报或者弄虚作假,专业机构将对服务对象资料库进行核实,每漏报1人次,扣除评议领导班子总分值0.5分,弄虚作假的,每人次扣除1分,总扣分不超过30分。

  3、各单位报送时间和资料质量,“三亮三评”办公室将如实记载归档,适时进行通报排队,并作为动态考评记扣分数的依据之一。

  4、单位派出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窗口科室,其流动服务对象评议由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流动服务对象资料由窗口科室报行政服务中心进行汇总。

  5、为便于统计,各资料一律上报电子版,均采用Excel格式。邮箱:nysslsp@163.com。

  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9日

下载:1、关于报送服务对象相关资料的通知
2、 附表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