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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三亮三评”发〔2014〕9号2014年度市直单位评议领导班子责任分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12-15 16:14:34

宛“三亮三评”发〔2014〕9号

  
2014年度市直单位评议领导班子责任分工的
  
  通    知
  
市直各单位:
  《2014年度市直单位评议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已经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2月12日

 
  
  2014年度市直单位评议领导班子责任分工
  
  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关于在市直单位开展“三亮三评”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宛办〔2014〕27号)文件要求,确保评议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工作真实、客观、准确,现将相关责任明确如下:
  
  (一)服务对象评议和“两代表、一委员”评议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服务对象和“两代表、一委员”的评议由“三亮三评”办公室委托统计调查专业机构组织实施,由市统计局负责。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各服务窗口的评议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12月31日前将评议结果报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有派出窗口的单位,派出窗口评议总分为20分,其他服务对象评议总分为10分;没有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有派出窗口的单位,服务对象评议总分为30分;“两代表、一委员”评议总分为20分。
  
  (二)“电视问政”、“行风热线”等开展情况及“一改双优”办、市纪委(监察局)监控情况和新闻媒体曝光情况评议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该项评议总分计20分,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对参评单位综合评价打分,于2015年元月10日前将评议结果提供给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单位互评
  
  责任单位:市绩效办
  
  单位互评环节总分为20分。2014年度“三亮三评”单位互评环节与绩效考评单位互评环节合并进行,由市绩效办负责实施。2015年元月10日前将评议结果提供给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单位评议机关科室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评议结果及时报“三亮三评”办公室。单位评议机关科室开展情况总分为10分,其中:单位评议方案3分,按时评议按时上报评议结果3分,评议结果有奖惩措施2分,评议效果2分。没有组织评议或弄虚作假的,该项为0分。
  
  (五)动态考评
  
  责任单位: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动态考评总分为10分。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常态化督查,对各单位上报服务对象信息情况、参加会议情况、上报信息及采用情况、作风建设监督暗访情况、“三亮三评”办公室督办整改事项完成情况和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督查情况等,记录在案,作为动态考评依据。2015年元月10日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市直参评单位重大事项完成情况督查结果提供给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重大奖惩。(10分)
  
  责任单位: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政法委、市安监局
  
  重大奖惩10分,本项分值在百分制之外,作为额外加减分因素计入单位总分。市直各单位于2015年元月10日前将相关表彰文件或处罚文书提交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2015年元月10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政法委、市安监局按职能分工,将市直参评单位2014年度重大责任事故受处罚情况提交给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配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作风建设方面有重大突破或者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奖10分,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奖5分;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罚5-10分。奖惩分数累计均不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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