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
“三亮三评”工作简报第27期
更新时间:2015-05-12 10:51:46
  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班子评议情况反馈会召开
  
  3月13日上午,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班子评议情况反馈会在市委五楼会议室召开。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直36家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就“班子评议”阶段存在的综合排名落后、群众不满意率较高、评议意见具体或集中、服务对象漏报少报的问题进行逐一反馈。会上,通报了各个单位评议的具体情况、反馈了评议中收集到的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同时送达《2014年度“三亮三评”领导班子评议情况反馈和整改通知》。要求各单位要按照整改通知要求,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对照检查,切实制订预防和整改措施,并在媒体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3月底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交流
  
  质监代码小窗口    便民服务大文章
  
  市质监局代码办窗口在“三亮三评”工作中,围绕服务搞创新,优化业务提效能,对服务群众做“加法”,对办事程序做“减法”,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小窗口做出了大服务,树立惠民惠企的良好窗口形象。
  
  转作风,把服务之举做细。工作人员树立“作风就是环境、态度就是形象”的理念,规范服务用语、服务举止、服务程序。“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表扬有感谢声、批评有道歉声、走有送声”的五声服务、“一张笑脸相迎、一片耐心答询、一个流程审批”的三个标准将优质服务贯穿到每一个细节。为办事群众提供预约、延时、上门服务,开通绿色便民通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全程跟踪办理。工作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在岗一分钟、规范六十秒”,全员佩戴工作牌,公开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服务优劣让群众评议。
  
  践承诺、把便民之举做实。推进窗口服务标准化建设,在窗口明显位置公开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和时限,公开窗口受理11项目业务办的许可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和审批时限等相关信息,明确登记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对来访群众不推诿、不搪塞,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向办事群众告知办事程序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让群众少跑冤枉路。拓宽服务渠道,开通南阳市质监局代码办理窗口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开展24小时“智能服务”,有效地提升政务服务科学化水平,大力改善了窗口服务软环境。
  
  提效能,把惠民之举做足。简化审批程序,大力推进“双章制”,杜绝出现两头办理的情况,有效减少了群众往返次数。办证时间再提速,让群众在最短的时间内领到证。食品生产许可等审批项目由以往的受理到办结需半年时间提速到现在30天领证,时间减少60%以上。代码证年检由窗口受理改为网上申报,极大方便了办事群众,有效提高了办理速度。服务质量更优,目前质监局窗口受理项目11项,2014年办理8万余件,均实现了业务办理的“零积压”、档案质量的“零差错”、服务对象的“零投诉”,窗口工作2014年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优质服务窗口”。
  
  市财政局深化“三亮三评”工作
  
  多元筹资助推我市生态建设
  
  市财政局紧紧扭住“转作风、提效能、惠民生”不放松,进一步深化“三亮三评”工作,坚持民生优先导向,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筹措资金,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真正让人民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2014年以来,市财政局千方百计累计筹措资金23.26亿元,助推“蓝天、碧水、乡村清洁”三大工程及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双创”活动。有力助推实施蓝天、碧水、乡村清洁工程建设。安排专项经费、补助资金,淘汰落后燃煤锅炉、黄标车,采购新能源公交车100台,实施绿色环保出行和蓝天工程。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丹江口库区水质保护和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南水北调干渠两侧生态走廊建设,水、林等自然生态系统治理和保护,美丽乡村村容村貌整治,实施碧水和乡村清洁工程。
  
  大力支持节能减排和优化能源结构建设。筹措奖励、补贴资金,支持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建设,实施重点工业污染治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综合利用秸秆沼气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中心城区内河整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垃圾场挖潜扩容、渗滤液处理系统建设,促进太阳能、沼气、天燃气等清洁能源的利用,新型材料、新型技术推广使用。
  
  工作动态
  
  市物价办服务中心显成效。市物价办“三亮三评”工作开展以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工程,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积极贡献。一是争取了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南阳段综合水价每立方米0.18元的优惠水价,比河南省黄河南段(除南阳外)每立方米低0.16元,使南阳1000万人民享受到最优惠的水价政策;二是为产业集聚区466家企业争取享受到优惠电价政策,享受优惠电价政策的企业总数占全省第一,每年可为相关企业降低电费支出4.2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