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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强化履职尽责半年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6-22 10:09:32
  关于做好强化履职尽责半年述职评议
  
  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严格职责标准构建责任体系强化履职尽责工作启动以来,各单位坚持自上而下,完成了“职责清单”和“标准清单”的制定及签字背书工作。根据宛发[2015]30号文件关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分层次召开半年及年度述职会,逐级总结述职”要求,现将半年述职评议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在各岗位人员对照自身“两单”、每季度末进行一次自查梳理并提交自查报告的基础上,于6月底前分层次召开半年述职会,逐级完成总结述职。
  
  2、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2016年重大工作专项暨责任分工的通知》和《2016年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要求,承担有相关重大事项的单位,要把重大事项完成情况作为述职评议的重要部分,项目单列,依据工作台账,重点述评所承担的重大工作、重点任务的工作目标、进度安排、责任要求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3、述职评议要和“三亮三评”工作有机结合,特别是和半年及年度评议科室、评议个人紧密结合,把遵守和完成“两单”所列各项内容作为“评议”的重要依据,找出履职尽责缺位、不到位的问题和产生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时总结好的经验,及时发现并弘扬先进典型。
  
  4、各单位要把制定“两单”、季度自查、半年述职评议的情况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进行公示,同时记录归档,以便查验。
  
  市大督查办、市“三亮三评”工作办公室将于7月份对各单位强化履职尽责工作的整体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查,督查情况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进行奖惩。
  
  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