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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委市直工委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更新时间:2016-09-10 10:50:00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
(二)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政治理论培训。
(三)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负责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建设工作。
(四)审批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务任免。
(五)指导县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六)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
(七)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审批县处级领导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审批科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八)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及市直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工作。
(九)开展“三亮三评”工作,并成立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探索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十)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