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阳市委市直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阳市委市直工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阳市委市直工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共南阳市委市直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
(二)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政治理论培训。
(三)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负责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建设工作。
(四)审批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务任免。
(五)指导县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六)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
(七)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审批县处级领导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审批科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八)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及市直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工作。
(九)开展“三亮三评”工作,并成立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探索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十)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委市直工委是市委派出机构,正处级规格。机关行政编制34名,内设机构11个。纳入市直工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市直工委本级
2.市直工委党校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561.24万元,支出总计552.12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4.42万元,增长24%。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561.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1.24万元,占1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55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4万元,占64.18%;项目支出197.72万元,占35.82%。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52.1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4.42万元,增长24%。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2.1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4.42万元,增长2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2.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4.1万元,占64.13%;教育支出40万元,占7.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69万元,占22.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8.57万元,占3.36%;住房保障支出15.75万元,占2.8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7.7万元,支出决算为55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运行费用增加9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3.5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92.8万元,支出决算为23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召开党代会追加党建活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有结余。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5.6万元,支出决算为12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死亡抚恤金的发放。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0.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0.92万元、津贴补贴61.17万元、奖金64.63万元、伙食补助费9.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4万元、离退休费69.17万元、医疗费、18.57万元、住房公积金15.75万元;公用经费43.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66万元、邮电费0.73万元、劳务费5.76万元、工会经费2.74万元、福利费2.99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25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拨付公车运行维护费。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5万元,下降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减少1.5万元,下降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拨付公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67%。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07万元,比2015年增加195万元,增长10.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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